摘要
肇始于宋太祖而大备于宋真宗的仓储之法,是以各地积存一定数量的谷物,贱籴贵粜,调节粮价,救济饥民,名曰常平仓法.王安石为相后,特加改变,用常平、广惠仓储存的钱谷,分别在每年的夏秋未熟以前,按户等不同,贷给主户不同的数量,待到夏秋两季收成后,随两税交返,并加纳二分或三分的息钱,称之曰常平新法或青苗法.青苗法从熙宁二年九月开始施行,到哲宗元祐元年二月,历时十六年又五月.是北宋熙、丰变法中异议较多、争议较早、影响较大的新法之一.司马光在这个问题上,始终采取了反对的态度,发表了全盘否定青苗法的系统观点,并在后来当国期间,一举将青苗法全部废罢.此事在当时,
出处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4期15-27,共1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