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苗法是宋神宗熙丰变法时期的一项重要新法,旨在防止民间高利贷者盘剥农民,以济贫困,发展生产。但因法令不够完善,以及“吏不得人”,“故为民害”。当时知青州欧阳修针对青苗法推行过程中的弊端,一面止散青苗钱,一面向朝廷提出三点改良要求。欧阳修的言行是合理的,其目的在于济贫惠民,然而当代某些史学家称欧阳修为“守旧派”或“反变法派”。
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2期104-110,共7页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