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克隆人是伴随现代生物科技发展带给人类社会的重要挑战之一。在有关克隆人行为是否具有犯罪性以及刑法应否禁止克隆人的问题上,学术界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然而,以往对克隆人行为持"有罪说"的依据仅在于克隆人行为违背了社会伦理,损害了人类尊严,并非基于克隆人行为所造成的具体的、事实性的社会危害,因而模糊了犯罪行为与道德行为的界限,存在"有罪推定"嫌疑。为此,当克隆人行为在犯罪构成要件不完整的前提下,应坚持刑法"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认定克隆人行为无罪。
出处
《法律方法》
2019年第3期335-346,共12页
Legal Method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项目编号:11&ZD07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吴梓源,男,内蒙古赤峰市人,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瑞典斯德歌尔摩大学访问学生,主要研究方向:法学理论、科技法学、法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