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解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也是我国最具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它不但可以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也可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它也应当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内容之中,成为培养法治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欧美国家早已开展了同伴调解的实践与研究。同伴调解教育通过对学生进行有关调解原则、调解程序以及调解员基本技能等内容的培训,来为同伴冲突的双方提供中立的第三方协助,帮助他们在没有对抗、暴力以及外在权威强压的情况下达成协议。有效的同伴调解可大大降低学校暴力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创造了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和谐的学校环境,还可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以及处理人际冲突的能力,并成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助力。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0年第5期59-68,共10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学生冲突解决能力培养研究”(项目编号:BEA1901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窦营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沈晓敏,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