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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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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0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10月发布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均明确要求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开启了黄河全流域“大保护、大治理”的新格局。但两个文件并未明确规定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模式仍然存在以下障碍:流域自然条件差异大,各省区对黄河的贡献率不均衡,不同省份经济发展参差不齐,上下游、左右岸相互影响复杂等。因此应当通过设立全流域生态补偿基金,明确补偿主体,确立规范化的黄河保护利益评价指标体系,平衡好上下游、左右岸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合理平衡全流域不同省区保护和创造的生态环境利益的具体数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在省区间的公平公正流动,最终真正建立起具有示范意义的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作者 李亚菲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8期104-111,共8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2019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秦岭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2019F009)
作者简介 李亚菲(1979-),女,陕西咸阳人,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学教研室讲师,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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