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庄子》卮言表述的“意义”是通过“自然”,或者称为“基本经验”直观给予的,描述“基本经验”之形象的语言称为“道言”。建立卮言是通过遮除“指称关系”之命物之名、“相对关系”之毁誉之名、“虚指关系”之方位之名、“连环关系”之间间之名而形成的。与之对应,《庄子》卮言的类型就有“自然”“无待”“虚意”“环中”四种。卮言“遮表双诠”的结构形式具有引导“直观”和“重构”两方面作用,并且能够解决道之言说的语默困境。
作者简介
刘正平,男,山东招远人,昆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系副教授;周子琳,女,四川广安人,昆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