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交易所采取紧急措施时的免责制度,是《证券法》修订中的一个亮点。期货交易所,作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承担诸多重要职责,也应受免责制度保护。在《期货法》未出台的背景下,建议法院在处理涉期货交易所案件时,参照《证券法》适用免责制度。同时,建议在《期货法》"期货交易所"章节中明确期货交易所采取紧急措施时的免责制度。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99-112,共14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李明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事务高级专家。;马行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