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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与信息时代的中国经济法--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许明月教授访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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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明月 余光辉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8年第1期3-6,共4页
法学是关乎公平正义之学,教师则是阳光下最神圣的工作。作为法学教师,应该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辩,实现法学的目标和教师的职责。
关键词 中国经济法 博士生导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重庆大学 信息时代 明月 法学院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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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法学专业教学实习中的应用——以重庆大学法学院为例 被引量:4
2
作者 梅锦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77-78,共2页
教学实习环节是法学学生提高执业技能和提升职业道德感的重要途径,其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但我国现行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过程却有流于形式之嫌,这和当前不合理的实习模式有较大关系。若能借鉴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使实习过程能以... 教学实习环节是法学学生提高执业技能和提升职业道德感的重要途径,其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但我国现行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过程却有流于形式之嫌,这和当前不合理的实习模式有较大关系。若能借鉴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使实习过程能以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展开,同时发挥实习单位在实习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则可以使法学专业的教学实习环节取得良好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实习 诊所法律教育 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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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重庆新闻学院”与国际高级宣传人才培育 被引量:1
3
作者 齐辉 付红安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165-168,共4页
抗战时期中国急需适应战时要求的国际宣传人才。1943年中美合办"重庆新闻学院",它以"培养国际高级宣传人才"为目标,以"应战时之需"为原则,在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上开展教学革新尝试,为战时中国培养了一批... 抗战时期中国急需适应战时要求的国际宣传人才。1943年中美合办"重庆新闻学院",它以"培养国际高级宣传人才"为目标,以"应战时之需"为原则,在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上开展教学革新尝试,为战时中国培养了一批具有专业素养与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该学院的创办是近代中国新闻教育与国家需求的一次成功对接,其经验对当代中国国际传播人才的培养不乏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教育 重庆新闻学院 国际宣传 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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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动态风险及适应性治理 被引量:14
4
作者 谢潇 罗世杰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2-125,共14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兴起标志着人类社会进一步向强人工智能时代迈进,随之而来的不仅有对“奇点”的期待,还存在着对技术治理陷入“科林格里奇困境”的隐忧。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风险可阶段性刻画为“初始-结果-衍生”三层表征,且其具有动...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兴起标志着人类社会进一步向强人工智能时代迈进,随之而来的不仅有对“奇点”的期待,还存在着对技术治理陷入“科林格里奇困境”的隐忧。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风险可阶段性刻画为“初始-结果-衍生”三层表征,且其具有动态特性,具体可解构为复杂性、不确定性与高流动性。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动态风险,传统治理体系面临治理思维、治理工具及治理体制等方面的困局。而出于技术发展与风险规制的协调目标,适应性治理成为其中应有之义:既突破传统治理困局、灵活治理生成式人工智能动态风险,又不至于过于冒进、破坏治理体系整体稳定。具言之,生成式人工智能动态风险适应性治理体系包括如下内容:治理思维方面,强调动态风险的分配正义;治理工具方面,制度伦理化与生态科技化并行;而治理体制方面,以合规、赋权与监管作为不同阶段风险的主要治理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分层行动网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动态风险 适应性治理 科林格里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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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问题及法治路径 被引量:2
5
作者 翟翌 吴思颖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10-118,共9页
新乡贤是指生于乡村、怀有深厚乡土情感,并愿以自身优势反哺家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在村”及“不在村”贤能人士。我国乡贤文化积淀深厚,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了宝贵资源,亟须通过法治化手段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供制度化路径... 新乡贤是指生于乡村、怀有深厚乡土情感,并愿以自身优势反哺家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在村”及“不在村”贤能人士。我国乡贤文化积淀深厚,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了宝贵资源,亟须通过法治化手段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供制度化路径。然而,在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时代语境下,新乡贤的社会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其返乡和治理实践面临激励保障不足、治理协同机制不健全、村民认同偏低及组织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应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法律依据,立足现实需求,从完善制度支撑、健全协同机制、增强社会认同、优化组织管理等方面提供法治化对策,推动新乡贤治理从“被动型”向“自发型”转变,营造畅通、可持续的治理环境,激发乡村全面振兴新动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全面振兴 新乡贤 乡村治理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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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规范构造 被引量:1
6
作者 黄锡生 黄淑婷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69-83,共15页
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内容和结构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讨论,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厘清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内容并进行科学合理编排,对于实质性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从现行法律体系来看,民事和刑事立法对环境... 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内容和结构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讨论,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厘清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内容并进行科学合理编排,对于实质性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从现行法律体系来看,民事和刑事立法对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已有较为完备的规定,生态环境法典对这两种责任设置引致条款即可。生态环境法典行政立法领域的定位表明它是行政法领域的法典,是行政法典的分支,为部门型法典,这一根本定位决定了环境行政责任是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核心内容。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普适性规定,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命令、环境行政处分)规定、环境刑事责任和环境民事责任的引致条款以及环境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衔接规定。结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在结构安排上建议采用“独立为主、分散为辅”的立法模式,生态环境法典在总则编设置独立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章对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一般性问题进行统领性规定,共通性环境行政管理制度涉及的行政责任规范紧随该制度,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则在各编中设置独立的法律责任章或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法律责任 行政立法领域 环境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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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视域下“环境污染”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1
7
作者 黄锡生 冯春阳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19-128,159,共11页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下,明确“环境污染”的概念尤为关键。当前污染防治立法门类虽全但概念分散,学术研究定义多元但专门探讨有限,“环境污染”概念界定面临环境范畴界定不明、术语关系错综复杂、属概念选择模糊三大挑战。环境立法实...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下,明确“环境污染”的概念尤为关键。当前污染防治立法门类虽全但概念分散,学术研究定义多元但专门探讨有限,“环境污染”概念界定面临环境范畴界定不明、术语关系错综复杂、属概念选择模糊三大挑战。环境立法实践应以“属+种差”定义法为路径,辅以语法学、逻辑学理论,从而厘清“环境污染”与相关术语的界限,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典概念框架。“环境”应涵盖自然环境中的无机环境及社会环境中的物理社会环境(建筑物);“污染环境”与“环境污染”互为充要,其定义模式涉及立法技术考量;法典中“环境污染”与“污染”可相互指代“;有害影响”作为“环境污染”的属概念优于“现象”与“损害”。据此,建议将“环境污染”定义为:“在生产和生活中直接或间接向水、空气、土壤或建筑物排放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有害影响,其性质足以降低环境质量、危害公众健康、破坏生态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环境污染 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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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体系视阈内“准用益物权”概念及规则之构造
8
作者 谢潇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71-84,共14页
根据用益债权理论,所谓用益债权,系指以“对物之使用与收益”为内容的用益权,其与用益物权同属“用益权”之范畴。在民事权利体系视阈内,用益债权概念不仅悖于物债区分原则,其在司法实务上亦非不可或缺。有鉴于此,或许可以考虑将用益债... 根据用益债权理论,所谓用益债权,系指以“对物之使用与收益”为内容的用益权,其与用益物权同属“用益权”之范畴。在民事权利体系视阈内,用益债权概念不仅悖于物债区分原则,其在司法实务上亦非不可或缺。有鉴于此,或许可以考虑将用益债权重构为“准用益物权”概念,以规整用益物权以外的对物之使用与收益事实。准用益物权以债法上的合同为效力基础,与特定的债法上合同(譬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之间具有法律上的牵连性。准用益物权构成基于特定合同的债权之从权利,其不得被单独让与,并且伴随特定债权之消灭而一并消灭。准用益物权的权能(对物的占有、使用与收益权能)系源于所有权而非合同债权。此外,准用益物权因权利人所保有的“对物之占有外观”而具备最低限度的类似物权的公示及公信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准用益物权 用益债权 用益权 用益物权 物权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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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的法治进路
9
作者 袁文全 毛嘉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88-200,共13页
新业态用工属于新兴用工方式,伴随平台经济的兴起而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是数字经济时代法治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社会保险权益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方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保... 新业态用工属于新兴用工方式,伴随平台经济的兴起而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是数字经济时代法治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社会保险权益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方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保障应遵循从属性理论的分析逻辑,克服公平失灵问题,最终实现对从业人员的社会保护。实践中从业人员参保积极性不高、用工单位承担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责任范围不明的问题突出,主要是由调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不完备、现行法制将社会保险权益与劳动关系捆绑所致。基于对用工单位的从属性强弱程度不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保障与维护应分层分类施策,并注重公平性和充分性。公平性是指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共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同时由用工单位对低频接单员工和业余接单员工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充分性是指由强制性社会保险和自愿性商业保险共同提供保障,后者发挥补充作用。一般性、普遍性需求由强制性社会保险提供保护,个性化、多样性需求则应通过自愿性商业保险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就业形态 平台用工 社会保险权益 不完全劳动关系 职业伤害保障 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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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法律治理的体系化阐释与构造
10
作者 杜辉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8期34-48,共15页
ESG已成为评判现代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标尺。ESG的中国实践提出了从法治维度对其进行体系化阐释与构造的总体性命题。区别于企业社会责任,ESG进入法治框架的方式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被动守法守规,而是以主动性为特征的综合治理。因此,由多... ESG已成为评判现代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标尺。ESG的中国实践提出了从法治维度对其进行体系化阐释与构造的总体性命题。区别于企业社会责任,ESG进入法治框架的方式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被动守法守规,而是以主动性为特征的综合治理。因此,由多元多层制度体系凝聚而成的主动性法,成为适配ESG机制的典型法律形态。究其根本,ESG法律治理既是法律范畴之内的制度命题,又是超越了法律界限的治理命题,遵循着以企业ESG实践为中心的分类治理逻辑和以体系化为导向的治理逻辑。ESG法律治理的体系化构造,既要围绕监管、助推和增益多重功能锚定公私融合的法律治理路径,也要深化拓展横跨多部门法、多知识体系、多工具类型的制度体系,还要以主动性法为支点创新相关的法律调整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SG 法律治理 可持续责任 主动性法 法律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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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视域内政府嵌入小区治理的学理基础、理论完善与制度建构
11
作者 谢潇 张玉海 《云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75-83,共9页
在小区自治机制失灵的背景下,基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经验,政府嵌入小区治理将有利于克服小区治理的组织化困境与串联机制缺失等困境。不过,在私法视域内,小区治理作为私法自治理念的延伸,... 在小区自治机制失灵的背景下,基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经验,政府嵌入小区治理将有利于克服小区治理的组织化困境与串联机制缺失等困境。不过,在私法视域内,小区治理作为私法自治理念的延伸,存在排斥政府公权介入的理论障碍。从私法与公法关系的动态演进以及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来看,一方面,公法与私法在保障私权的根本旨趣上具有目的上的一致性,私法自治的失灵需要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予以矫正;另一方面,在国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功能性需求下,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需要公法与私法的互相协同予以保障。以此为据,可根据小区治理的实践困境和政府嵌入小区治理的内在逻辑进行相应的制度建构,并在以法治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对政府嵌入小区治理进行必要的规范确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区治理 私法 业主自治 国家与社会治理 “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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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过程论视域下我国“不可靠实体清单”相关行政行为的法性质及司法救济
12
作者 翟翌 杨曦 《社会科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57-164,共8页
目前,个别国家对华发动贸易战、科技战等促使我国亟需开发应对的法律工具。作为我国反制裁规范体系中直接反击外国“实体清单”等不当制裁行为的最新制度设计,我国“不可靠实体清单”是维护国家及经营实体正当发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由... 目前,个别国家对华发动贸易战、科技战等促使我国亟需开发应对的法律工具。作为我国反制裁规范体系中直接反击外国“实体清单”等不当制裁行为的最新制度设计,我国“不可靠实体清单”是维护国家及经营实体正当发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由于是新事物,该制度存在相关行政行为性质及可救济性不明确等问题。以行政过程论之全面、动态考察的视角进行分析,“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相关行政行为兼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复合属性。同时,“不可靠实体清单”相关行政行为亦具有可诉性,应为相关主体正当权益的保障开辟适当的司法救济渠道。通过明确“不可靠实体清单”相关行政行为的复合属性及其可救济性,有助于完善我国反外国制裁规范和体制,更好地发挥其反击外国制裁的功能,也有利于良好营商环境的塑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外国制裁 不可靠实体清单 行政过程论 复合行政行为 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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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流转的居住权路径检视及其入市法律规制
13
作者 袁文全 李贵生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02-216,共15页
投资性居住权制度的引入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物权编制定过程中讨论的热点议题之一,历次审议稿的意见征求中效仿德国允许居住权自由转让的观点虽在当时罕有反对之声,但最终却与《民法典》第369条中“居住... 投资性居住权制度的引入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物权编制定过程中讨论的热点议题之一,历次审议稿的意见征求中效仿德国允许居住权自由转让的观点虽在当时罕有反对之声,但最终却与《民法典》第369条中“居住权不得转让”的规定截然相反,从侧面表明立法者认为比较法上的投资性居住权在根本上不符合我国居住权制度的设立初衷与社会发展需求。在“适度放活”改革背景下宅基地流转入市模式的实践探索中,将宅基地使用权塑造为纯粹用益物权的观点在理论界占据主流地位,扩张宅基地用途与使用权能的农村住宅居住权路径同样引发学界关注,依托“房地一体”处分规则借助投资性居住权的自由转让实现宅基地流转受到部分学者的认可与推崇。然而通过分析后发现,农村住宅投资性居住权与《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在功能上存在差异,与禁止转让的限制存在冲突,不具有突破现有用途管制进而实现宅基地“适度放活”的可能,对促进宅基地流转的实践价值甚微。未来的宅基地流转模式选择,放弃以居住权路径为代表的权利扩充模式应是理性之举。作为权利扩充模式的代替,从本土实践中产生的宅基地转化模式明显是推动宅基地流转更为合理的制度出路。将宅基地使用权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不仅契合宅基地“适度放活”与现有法律权利体系,也与我国土地权利演进的历史逻辑一脉相承,展示出推动土地要素流动进而推进国内统一大市场与城乡融合发展的社会效应,已经完成由政策文件、试点经验向地方性法规的转变。为切实完成“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目标,需要对当前试点地区中新兴的宅基地权利转化模式进行总结,在法律层面形成制度规范,以维护村集体所有权人地位、确保农户利益不受侵害为出发点,形成符合乡村特色的国土规划制度与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并建立起符合市场需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土空间规划 宅基地使用权 投资性居住权 宅基地流转 权利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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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债权人“个人主义”向“集体主义”回归——对修订《公司法》股东资本责任债权人请求权的解读
14
作者 张舫 戴洪锐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11-119,共9页
对于股东资本责任中债权人请求权,公司法及执行制度的一系列相关规定明确赋予债权人有权要求强制执行,这种鼓励债权人“抢夺”公司剩余资本的债权人“个人主义”与破产法债权人“集体主义”理念相冲突。加之破产法司法解释将执行清偿排... 对于股东资本责任中债权人请求权,公司法及执行制度的一系列相关规定明确赋予债权人有权要求强制执行,这种鼓励债权人“抢夺”公司剩余资本的债权人“个人主义”与破产法债权人“集体主义”理念相冲突。加之破产法司法解释将执行清偿排除于《破产法》的偏颇清偿撤销权之外,司法实践造成了强化债权人对债务人资本抢夺的效果。鼓励债权人“抢夺”公司资本的司法解释破坏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独立责任确定的基本财产秩序,严重违背法定资本制保护债权人的逻辑。在《公司法》修订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应废止这些司法解释,并按修订《公司法》第54条确定的理念重新解释债权人对公司资本的请求权,使其回归到我国民商法确定法秩序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本责任 债权人抢夺 破产法逻辑 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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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养老规范化发展的法理基础与法治实现
15
作者 袁文全 程海玲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62-174,共13页
老龄化程度持续提升,机构养老发展困境交织,共同决定了亟须将机构养老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实现机构养老规范、可持续发展。推动机构养老规范化发展,符合老龄化社会公民养老权实现的内在需求,是国家养老职责履行的具体方式和内在要求... 老龄化程度持续提升,机构养老发展困境交织,共同决定了亟须将机构养老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实现机构养老规范、可持续发展。推动机构养老规范化发展,符合老龄化社会公民养老权实现的内在需求,是国家养老职责履行的具体方式和内在要求,具有充分的现实必要性和理论正当性。推动中国机构养老规范化发展,须树立“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与推动社会经济增长相并重”的基本理念,因循“利益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与矫正保障机制相协同”“硬法规范与软法规范相促进”“激励性规制与约束性规制相结合”的技术路径,健全机构养老发展规范体系。聚焦入住老年人权益救济,应区分入住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不同归责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引入“三层基准论”评价框架,综合软法、硬法规范,细化养老机构过错认定规则,强化激励性规制助推释放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效能等,以促进机构养老实现规范化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机构养老 激励性规制 过错认定规则 老年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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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养老合作社的理论证成、现实困境与制度实现 被引量:3
16
作者 蒋平 袁文全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70-79,201,202,共12页
养老合作社的社会功能继承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互助共济思想,其经济功能有助于互助养老服务的普惠型供给,其发展意义在于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为农村突破养老困境提供可能的实现路径。实践表明,农村发展养老合作社面临法治供给不足、... 养老合作社的社会功能继承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互助共济思想,其经济功能有助于互助养老服务的普惠型供给,其发展意义在于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为农村突破养老困境提供可能的实现路径。实践表明,农村发展养老合作社面临法治供给不足、可持续发展受阻、风险防范措施有限等现实困境。为突破困境,在宏观层面应当明确养老合作社的特别法人地位,并且选择合适的立法模式,为养老合作社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在微观层面应构建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拓展失能老年人的非正式照护方式,明晰相关主体的责任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制度,为养老合作社的持续运行贡献法治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养老合作社 社会功能 经济功能 老年人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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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探索与思考 被引量:43
17
作者 曾文革 唐仙丽 +1 位作者 张燕 张才琴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86-90,共5页
本文在介绍案例教学法的起源、含义和特征的基础上,对重庆大学实施案例教学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并结合国内其他高校运用案例教学法的经验,提出完善重庆大学法学本科教育案例教学法的方案。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实证分析 完善方案 法学教学 高校 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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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案例教学法与中国法学教育 被引量:34
18
作者 范卫红 曾佐玲 +1 位作者 黄艳 曾玉莹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94-99,共6页
长期以来,法学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存在的问题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本文通过介绍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外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背景和特点,在分析我国法学专业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如何借鉴国外案例教学法来完善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
关键词 法学教育 案例教学法 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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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法学方法论的贡献及局限 被引量:15
19
作者 郭振杰 刘洪波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95-100,共6页
经济分析方法对法学方法论有一定的贡献,如为法学分析提供了一种系统的观察方法,解决了对某些法律制度存在的困惑,初步形成一套传统法学所缺少的分析体系等,但法经济学和法经济分析方法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其本身的研究领域... 经济分析方法对法学方法论有一定的贡献,如为法学分析提供了一种系统的观察方法,解决了对某些法律制度存在的困惑,初步形成一套传统法学所缺少的分析体系等,但法经济学和法经济分析方法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其本身的研究领域界限尚不明确、法经济学将问题复杂化的同时却存在偏离经济分析基本目的的倾向、法经济学研究由于方法的高度理论化和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以及法经济学的工具理性倾向等;经济分析方法在中国法学研究中可能面临一些新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方法论 经济分析方法 局限 法经济学 经济学研究 观察方法 法学分析 法律制度 分析体系 传统法学 研究领域 工具理性 现实问题 法学研究 复杂化 理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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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视野下重庆-东盟高职教育跨境输出的可行性、经验及径路分析 被引量:9
20
作者 张小玲 杨瑞 《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2期12-16,共5页
随着普通本科院校扩招、教育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不进则退的两难境地,重庆高等职业教育更是进入了发展的瓶颈期。在"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下基于中国与东盟诸国密切的民间往来、经济合作、政治交流,通过政... 随着普通本科院校扩招、教育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不进则退的两难境地,重庆高等职业教育更是进入了发展的瓶颈期。在"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下基于中国与东盟诸国密切的民间往来、经济合作、政治交流,通过政校合作、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模式,重庆高职院校成功跨境输出东盟诸国将有助于重庆高等职业教育突破瓶颈,赢得新的发展良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重庆 东盟 高职教育 跨境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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