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研究主要包括审音对象、审音标准和多音字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审音对象。1.审音工作开始时提出"审音以词为对象,不以字为对象",这样就把词与字对立起来了。高名凯先生将审音概括为"汉语规范,汉字正音",汉语语音规范要体现在汉字正音上。以前曾把异读叫异读字,如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教研室编的《现代汉语》教材(商务印书馆,1962)说:"北京话里存在着许多一字两读的现象。这种可以两读的字称为‘异读字’。
出处
《语言文字应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S1期31-33,共3页
Applied Lingu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