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环节。2018—2023年的284份相关判决书显示,新业态领域存在着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劳动者的休息权、获得报酬权等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劳动者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和社会监管体系欠完善等问题。从理论上来看,现有新业态劳动理论在从属性认定、劳动过程控制方面表现出不适应性。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应对当前困境,应当结合新业态用工特点补充从属性理论,明确不完全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并厘清平台等新业态用人单位义务,秉持包容审慎原则进行监管。同时,要从劳动者能力提升、工会建设等多方面着手,增强劳动者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获得感,更好地营造新业态发展大环境。
出处
《知与行》
2025年第2期23-36,共14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质生产力中高素质劳动者的法治保障研究”(24CFXJ05)。
作者简介
金宇菲(2000),女,安徽安庆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劳动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