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时代背景下,裁判文书说理面临难以满足公众需求的挑战。传统说理方式存在事实还原不足、专业逻辑演绎过度、公众互动渠道不畅等问题,不仅降低了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还阻碍了法学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与应用。究其根源,结构层面上的裁判制度局限性以及法律结构与公众认知之间的壁垒,过程层面上的认知沟通障碍与司法表达的抽象性等因素制约了裁判文书说理功能的实现。为应对这一挑战,在坚持裁判者主导地位的同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裁判文书说理中的融合应用,以实现价值评判过程的结构化重塑、量化分析与客观呈现。同时,结合裁判方法论与说理艺术的提升,以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精确度和互动性,加深公众对司法决策的理解与认同。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4年第6期67-81,共15页
Journal of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作者简介
刘源,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法官;滕贵,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