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满足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要求,实现工程建设总成本最小化,引入全寿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成都高新区某高档住宅楼项目,从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运营维护阶段对其开展全寿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措施分析研究。实践证明,落实全寿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措施,可使项目总成本最小化,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出处
《四川水泥》
2024年第8期35-37,共3页
Sichuan Cement
作者简介
汪丽娟(1987-),女,汉族,四川成都,本科,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师,房建工程师,研究方向: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