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地是秦并灭六国、统一天下进程中出现的临时性行政法域区划,合乎秦法家治国的功利实用主义,具有权宜性特征。因秦与六国之间存在政治、经济、文化与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且新黔首对秦抗拒情绪强烈,秦在新地务实地采取了柔性、变通的法律治理策略。秦新地法律治理呈现出严酷与优待并存、压制与让步兼具的特点。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0-31,共12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司法政策百年发展史研究”(项目号21ZDA1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李婧嵘,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成员,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