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桂林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内涵,既包含对红色资源留存完整性的基础性保护,又包含开发旅游价值的利用性保护,两者既可成为一项整体工程,同时又存在一定的内涵差异。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性利用有多种途径,而发展红色旅游是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发挥资源自身的造血功能,扩大保护资金来源的最优途径。从法治文化视域探讨桂林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不同于将资源保护与红色旅游开发分而论之。借鉴法治文化建设思路进行研究,有助于消除两者的内涵壁垒,实现保护与利用融合的整体考虑。
出处
《桂学研究》
2023年第2期133-142,共10页
基金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编号:GXFZZ2021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林驰,桂林学院副教授,桂林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桂林学院金融与法律学院院长,主要从事地方法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