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6年以来,我国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推动了传播技术的进程,给著作权制度的内部变化与外在挑战产生巨大影响。内部变化体现在地域性弱化、作品创作传播全民化与集合化、权利范围扩张化、作品归属模糊化四个方面,外在挑战体现在主体趋利化和案件复杂多量化两个方面。《民法典》出台和《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适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趋势,对著作权制度的内部变化和外部挑战作出充分回应。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下,从作品类型、权利体系、侵权行为三方面进行规制,是解决数字经济时代著作权制度困境的主要路径。
基金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辽宁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研究”(WQGD201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