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治年间,清政府在经略西北的过程中,开始调整协饷分配的方式和制度.其重要内容就是将海关税纳入到协饷供应体系之中,并使之承担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同治末年开始,清政府调整海关协饷的筹解运作机制,提升户部在协饷筹解中的调控作用。此后,闽海关通过直接协解和间接协解的方式,并采取交由票号汇解的形式,筹解西北多项重要协饷。不仅如此,清政府还多次以闽海关税作为担保,或举借外债,或偿还外债和赔款。这一时期,历任福州将军都积极筹饷,很好地完成了协饷调拨任务,使闽海关成为海关协饷中最为稳定的部分。晚清时期,清政府将海关税纳入到协饷来源之中.是其基于国家财政收入结构变化而做出的调试,也从侧面反映出清政府对海关税具有很强的支配权。
作者
刘锦增
武进升
Liu Jinzeng;Wu Jinsheng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05-113,共9页
Historical Archiv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朝西北边疆经略史”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ZD230。
作者简介
刘锦增,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副教授;武进升,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邮编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