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越南刑法典规定了“亲亲相隐”制度。该制度契合刑法谦抑性之要求、符合刑法期待可能性之规定,是人性的彰显。我国历史上曾规定过“亲亲相隐”制度,但如今该制度已不复存在。对中越两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刑法立法进行对比,得出我国需重构“亲亲相隐”制度。因此,我国刑法立法需建构契合我国国情的“一身的处罚阻却事由”的法治模式、明确“亲亲相隐”制度的刑法立法逻辑架构以及明确刑法“亲亲相隐”制度的法律构造。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36-41,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2020年贵州省毕节市检察机关调研课题研究(BJ2020007)。
作者简介
邓崇专(1964-),男,广西全州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谭健强(1995-),男,广东江门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梅贵友(1989-),男,贵州遵义人,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员额检察官,贵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