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将财会监督列为党和国家监督十大体系之一,将财会监督提高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近年来,广东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将财会监督嵌入到财政管理过程中,推动财会监督与财政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财会监督改革转型。结合广东改革经验看,以国家治理目标为指引,强化对财会行为中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打造治理型、立体型、集约型、嵌入型、效益型财会监督,将是未来财会监督改革发展方向。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48-54,共7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作者简介
贺巧知,高级经济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财政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