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多年来呈较高水平的稳定增长。从收入来源结构看,工资性收入税负重而经营性收入税负轻,财产净收入的税负与其收入基本协调,而转移净收入的税收贡献极低。具体而言,工资薪金所得的中间税级贡献度最高;经营性收入的税负呈"两头高中间低"的结构;财产转让所得的税负极低且弱化了"所得"税基。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税负结构,税制的"综合",应从以"收入"为核心转变为以"人"为核心,实现纳税人各类收入同等纳税;同时应降低中等收入群体的相对税负,使最高边际税率对应最高收入的人群。
作者
刘维彬
黄凤羽
LIU Weibin;HUANG Fengyu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32-40,共9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项目编号:19ZDA071)
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公共债务风险研究”(项目编号:2019ZD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