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2018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为其服务了近20年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一并被立案调查。正中珠江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把"销售收入"和"存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并披露了审计应对程序,但并没有识别出上述关键事项所涉及的报表项目的"重大财务错报"。文章以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审计为例,通过分析正中珠江出具康美药业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及采取措施存在的问题,继而提出建议。
出处
《商业会计》
2020年第8期78-81,共4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