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集中制是权力具体规则而非权力宏观制度,我们应从两个层面来理解民主集中制。作为权力具体规则,民主集中制在权力宏观制度中是重要甚至核心的要素。但是,其在权力委任制和选任制这两种基本权力宏观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发挥着不同的功能。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时,必须清晰地对此加以认识和界定,而不能错位、越位。在权力宏观制度的层次上,民主集中制适用于权力宏观制度中科层集权性的权力委任制,而不适用于权力宏观制度中自由民主性的权力选任制。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18年第2期33-39,共7页
Journal of Dalian Official
基金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
路径和机制研究"(12AZZ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虞崇胜(1952-),男,湖北黄石人,武汉大学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何路社(1955-),男,湖南邵东人,武汉大学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研究方向:政治哲学与公共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