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媒体报道和民众舆论对立法议程的影响逐渐凸显,中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的背后都有媒体影响因素。媒体导向下的刑法修正,在体现宽严相济理念、节约立法成本的同时,也出现个别当宽而严或该严而宽的异化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隐含于媒体框架中的偏向性,对立法者造成偏向性引导。实现刑法修正异化的回归,需要立法者确立善待媒体意识,增强自身的批判性思维能力,超越媒体框架,还原客观事实,准确评价修正对象的社会危害性。
出处
《当代传播》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63-65,94,共4页
Contemporary Communication
基金
重庆市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安全焦虑视角下刑法前置化研究"阶段性成果
编号:2016YBFX097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刑法修订中的政策导向与前置化倾向研究--以9个刑法修正案为素材的清理与反思"阶段性成果
编号:16SKGH001
作者简介
陈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霍俊阁,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