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规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问题规定如下:为解决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在新旧税制转换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在1995年内,对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后。
出处 《财会月刊》 1995年第9期57-57,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