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先秦学术史上,道家与韩非的法律思想并非完全是绝缘的,道家尤其是黄老学派对韩非的影响可谓深远。韩非吸收并发挥道家的思想彰显了道家法律思想的历史地位,且韩非在这一过程中完成了法家思想的道家化的超越。道家与韩非的学术贡献需要放在同一视域中考察,因其是连续的、相容的,也只有如此才能予以客观、全面评价。此种研究有助于重新认识道家与韩非,对整体的法学学术史研究亦具有启示意义。
出处
《西部学刊》
2015年第10期51-55,共5页
Journal of Western
作者简介
陶佳,江苏徐州人,法学硕士,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