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第四大建设,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明确廉政建设目标,首次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问题进行专门论述,在四中全会上又进一步提出反腐败国家立法,要求加快建设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已经将廉政建设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效率之高、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行动之快更是前所未有,这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带动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好转,推进了党风廉政治理。尽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已对进一步深化廉政制度建设描绘了路线图,但党风廉政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并不健全,亟待完善。因此,建构党风廉政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党风廉政评价指标体系做出科学设计,对当下的党风廉政治理的制度制定有重要意义。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7,共7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济发达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研究”(编号:G13-ZX11)
作者简介
陈金波,男,浙江万里学院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宁波市党建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鲁兴启,男,浙江万里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