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回顾煤电超低排放的发展历程以及超低排放限值与主要燃煤国家煤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比较,给出了煤电机组超低排放与超超低排放的定义。结合煤质条件,系统分析了煤电机组SO2、NOX、烟尘实现超低排放与烟尘实现超超低排放的控制技术及其投资与运行费用。指出对于已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煤电机组,进一步实现超低排放或超超低排放,对总量减排与常规污染物的环境改善意义不大,"十三五"期间约束性污染物指标的减排必须开拓新的减排重点行业;但实现超低排放对于PM2.5的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1期28-33,共6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作者简介
朱法华系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级高工
王临清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