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化时代的来临,使得著作权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与此同时,著作权侵权案件也大量产生。为解决此社会、法律问题,各国均成立了不同领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中介进行协调。我国在此方面起步较晚,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还存在诸多不足。面对如何在数字化时代平衡信息的传播与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以及如何提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作用等问题,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4期95-100,共6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