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可追溯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现将该法的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学习参考。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3年第7期14-17,共4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