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精神的培育和发展是良性社会治理结构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具有公共精神的公务员是塑造现代公民的先导,也是推动我国社会向现代公民角色认同、内心自觉、保护公权的公民社会的转型的中坚力量。需要结合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一系列新状况、新问题和面临的新环境面前,对公务员及公务员素质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8期20-21,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作者简介
赵晓红(1978~),女,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行政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