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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哈特正名——哈特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与自然法学的决裂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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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战以后,哈特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全面提出了"法律是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的结合"的法律观以及"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他的"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饱受非议,许多学者由此认为哈特的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吸收了自然法的因素,尤其是承认了法律义务的道德基础,因此是向自然法学的靠拢和妥协。其实这是一个重大误解,哈特的这一主张恰到好处地反映了他与自然法学说的决裂,为实证主义摆脱困境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工具。
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77-80,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石茂生(1961-),男,河南林州人,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英]哈特.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C]//何勤华.西方法学史读本.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
  • 2[英]约翰·奥斯丁 刘星.法理学的范围[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 3[英]哈特 张文显等译.法律的概念[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共引文献231

同被引文献6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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