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辨梳学界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性质、教学目的、建设理论、创新形式和价值转型上的认识误区,指出课程的本质属性是意识形态性,教学目的在于培育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综合素质;"基础"课有条件也有必要建立课程论和教学论;隐性课程和实践教学相互沟通且紧密相关;课程未来的公民化价值转型将有助于培育公民社会所需要的现代化、民主化和道德化的高素质公民。
出处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1年第3期35-38,共4页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esearch
作者简介
宇文利(1972-),男,河北石家庄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