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海事机构的法定调查活动,还原事件的真相、判定事故责任,为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探索安全管理规律提供参考依据,达到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目的。但是,由于目前受立法、调查处理机制的影响,导致当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试图对当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构建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方面的相关建议。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1年第14期247-248,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作者简介
肖国豪(1983-),男,广东陆丰人,东莞海事局,研究方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海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