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认为,现代国家或者民族国家是目前人类社会最有效的一种政治组织形式或共同体。然而,无论是在民族国家构成要素建构的初步阶段,还是在其以保护人权为核心的政治制度建构阶段,民族国家在非洲大陆的建构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法作为主要调整和支配民族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在非洲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尽管国际法主要侧重于民族国家外部关系的建构阶段,但近年来基于责任主权的兴起,国际法也开始日益关注非洲民族国家内部政治制度的建构。
出处
《法治研究》
2011年第3期88-98,共11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作者主持的2008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非洲国际法:成就
困境与前景"(项目编号:08YBB06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李伯军,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