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事业单位正在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度为核心的各种人事制度改革,这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准确界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法律性质的制度基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同质性,但又具有某些不同于普通劳动合同的特色,是一类特殊的劳动合同。因此,在聘用合同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问题上,我国应当确立"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相结合,特别规定优先适用"的模式。当前,我们尤应关注这种"特别规定"的作出方式、立法理念、法律渊源等理论与实务问题。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87-95,共9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