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制管理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执行措施,许多国家都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设立了强制管理制度,将强制管理作为与拍卖、变卖、以物抵债并列的一种变价措施,以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对"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积极意义。在我国对强制管理还存在着一些基础理论上的争议,从对强制管理的介绍出发提出五个追问,厘清其实践意义,期待强制执行法修改时将其收入其中。
出处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60-63,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作者简介
张艳(1984-),女,江苏盐城人,苏州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