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实践倾斜于弱者的导向是社会法存在的根据,倾斜理性是社会法所追寻的正义、平等价值目标切实实现的保证,它是不以牺牲另一目标为代价来换取保障某一目标的实现。因而,除了对"理性"这一理念本身有确切的认识外,还应意识到对"倾斜保护"予以控制的合理性并掌握对其控制的限度。该理性于宏观上是指导社会立法与实践的衡量器,它也贯穿于诸如违反劳动合同服务期违约金责任数额的限定、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服务期责任间的协调、资方违反服务期的责任等微观立法与实践中。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98-105,共8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作者简介
黎建飞(1956-),男,四川江油人,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海商法与保险法研究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敏华(1968-),女,河北行唐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