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刑事责任的管辖豁免是由习惯国际法形成的一个古老的规则,也是争论比较激烈的一个现实问题,根据这一规则,个人代表国家实施的行为,包括代表国家发动的战争行为和危害人类的行为不受国际和外国法院的司法管辖。但是两次世界大战之后越来越强调追究个人刑事责任,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传统国际法中的管辖豁免规则必然受到冲击而发生新的改变,任何人犯有严重国际罪行都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77-81,共5页
                    
                
                    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
     
    
    
    
                作者简介
高娜(1979-),山西人,湘潭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社会科学系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