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中存在着卫生投入总量不足,投入不合理、不公平和卫生资源向大城市、大医院高度集中等问题。新的财政补偿机制应停止对中央、省市自治区三级医院的财政补偿,对二级以下医院和社区医院的人员经费应给予足额补助,加大对县乡镇医院的卫生投入,同时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各类医院财政补偿的职责和比例。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2007年第5期91-92,共2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
作者简介
李清明(1945-),男,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副总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会计与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