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盗与普遍管辖是相伴而生的,且因海盗而起的普遍管辖辐射着其它普遍管辖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本文首先论证了对海盗进行普遍管辖的合理性,并基于先例和与海盗相类似的本质特征,推出其它普遍管辖如对战犯的审判等的合理性。本文的中心议题是:海盗罪的确立是普遍管辖制度的逻辑起点,它已经并正在影响着普遍管辖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2007年第2期56-59,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
作者简介
胡城军,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