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庭前程序也称刑事庭前审查程序(以下简称庭前程序),是指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后法院开庭审判之前,由专职法官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以及进行必要的庭审预备活动的程序。完备的庭前程序对于庭审程序的开启、运作方式乃至庭审结果都发挥着重要影响,是审判程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996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公诉案件的审查程序的规定过于简略、粗糙,与庭前程序的目的与功能相差甚远,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严重防碍了庭审方式的实现,亟待进行重塑。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视角出发,结合我国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探讨庭前程序的功能及性质,并为我国庭前程序的确立提供立法建议。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61-172,共12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