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督导人员既不是教师,又不是学校管理人员,而是专业性的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督导人员的这种职业性质决定了教育督导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心理素养,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扎实的现代教育理论,强烈的事业心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等基本职业素养要求。
出处
《教育探索》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8-19,共2页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FDB050620)
作者简介
穆岚(1963-),女,太原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教育管理学、教师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