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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刑法修正案(六)》之虚假破产罪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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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虚假破产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根据修正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立法精神,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此法条的罪名应为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 陈冬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6年第9期14-16,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作者简介 陈冬,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讲师、武汉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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