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权是国民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它是人权的基本内容,而当事人适格是诉权的主要构成要件。在社会价值日益多元化和民众权利意识逐渐复苏的今天,以公益诉讼和群体诉讼为代表的现代型民事诉讼对传统的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和当事人适格理论提出严峻的挑战。我们应当吸收外国相关理论的精髓,参考经典的立法例,构建具有本土特色又不失国际性的当事人理论,进而创建自己的诉权理论,为人权的切实保障奠定坚实的基础。
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83-88,共6页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