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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仲裁中当事人自治:当前进展评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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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在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设立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名简称“FTAC”)。依据其规则,FTAC独享仲裁“外国商号、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与中国商号、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间”的“对外贸易”争议的授权。FTAC的管辖权清楚明确地规定如下。
出处 《仲裁与法律》 2002年第1期118-128,共11页 Arbitration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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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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