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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的意义及其对法治理论的影响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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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此文作者认为,法律的适用者可以比立法者更好地理解法律。成文法的意义世界是由其解释者创造性地阐发的。成文法律的意义是指解释者在理解适用法律过程中所生成的法律意蕴——一个可能的意义世界。但我国的许多法学理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仅注意观察和研究法律规则的完善,忽视了司法活动这一法律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不仅是由规则构成的,法官等职业群体的活动也应是其组成部分。法治不仅是规则的统治,在一定意义上它是规则加法官的统治。
作者 陈金钊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3-10,共8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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