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宪法价值的本质、特征与形态 被引量:28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宪法价值是潜含着主体价值需要的宪法在与主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对主体发生的效应。其特征在于,它是一种以根本性为重心的原则性与概括性相结合,以基本性为重心的高适应性与广泛性相结合,以集中性为重心的国家性与权威性相结合,以民主事实为基础的配补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的法律价值。宪法价值形态按客体分为宪法规范价值与宪法实施价值,按主体分为指向国家的价值、指向社会的价值、指向公民的价值,按主体和客体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分为政治性价值、经济性价值、文化性价值,按主旨精神分为正义———利益型价值、秩序———自由型价值、法治———民主型价值,按理念取向分为求真性价值、达善性价值。
作者 吴家清
机构地区 广东商学院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48-57,共10页 China Legal Scienc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78

引证文献28

二级引证文献6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