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民法典于1804年颁布施行,到今天已经整整二百周年了。德国民法典自1900年1月1日起施行,也已经迎来它的一百零五岁生日。这两部民法典,一部施行于19世纪初,是近代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民法典;一部从20世纪第一天开始生效,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的市民法典。它们诞生的时间相差90多年,但同为大陆法国家最有代表性的著名的民法典,都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产生过、并正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今天,在纪念法国民法典诞生二百周年的日子里,恰逢法国文化年盛事,我想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这两部一百余年来互为"强劲的竞争对手"
出处
《清华法学》
2006年第2期134-146,共13页
Tsinghua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