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修复”概念从2016年开始在环境刑事司法中应用,2021年最高法院进一步提出“恢复性司法措施”,实践中出现较多应用生态修复的判决件,其中,江苏、福建、重庆、甘肃四省市应用恢复性司法的案件数量占比较高.本文以污染环境罪为视角,用类型化分析方式将400余份裁判文书样本中的生态修复归纳为行为修复、资金修复、协议修复三类,并分别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以及背后的原因,最后结合全过程管理理论探索了刑事司法领域诉前、诉中、诉后生态修复“全过程管理”新型模式.
出处
《楚天法治》
2023年第19期246-248,共3页
作者简介
李萍(1990-),女,汉族,四川资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