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年末,退市新规发布实施,证券监管部门加强退市监管,出清壳公司导向明显.但实践中部分上市公司重整仍存在以规避退市为目的,忽视企业自身持续经营能力等问题,导致部分重整后的上市公司成为壳公司,进而成为被退市出清的目标,实质浪费了大量的重整资源.在退市常态化背景下,上市公司重整应当明晰制度逻辑,不应以壳价值作为重整价值的判断依据,应回归立法本源,支持主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上市公司通过重整化解风险.
出处
《证券法苑》
2022年第2期70-86,共17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