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概述罚金刑是从古至今最常用的刑事制裁手段,也是教科书和刑事政策分析中最被忽视的话题之一。在过去几十年里,罚金刑和其他金钱处罚的使用有所扩大,这是几个同时期变化的结果。交通和其他领域的群体性轻微违法行为的增加,使罚金刑区分为法院罚金和简易罚金(由警察或检察官实施)。行政罚款制度也分为对群体性轻微违法的固定处罚、对大型非法经济活动的巨额处罚和公司罚金。
出处
《光华法学》
2021年第1期251-265,共15页
Guanghua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塔皮奥·拉皮-塞佩莱(Tapio Lappi-Sepp),芬兰赫尔辛基国家法律政策研究所;蔡环宇,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熊谋林,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